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建设,11月26日,泰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会议邀请医院法律顾问、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远洋授课。党委书记武秀利主持并讲话,班子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姚远洋结合医院及行业内案例,讲解了合同审查的要点,涵盖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合用内容的合法性和风险性、合同程序的合规性、涉他权利审查、文字和表达的清晰性等内容,进一步深化了与会人员对合同合法性审查的理解把握。
武秀利强调,合同是进行市场交易的主要形式,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对外合作还是内部管理,都形成了大量合同(协议),因此,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按照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把握环节,注重流程,切实制定、签订合规、有效的合同(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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