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与运行体制,并纳入整个医院管理的体系中。
2、院长是医院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3、 应急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总务科、安保科、办公室、药剂科、设备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系统的应急培训,并开展针对性演练。
4、 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保证应急反应期间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完善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程序。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履行应急办职责。
5、 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公共卫生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依据功能、任务、规模,制定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储备计划。
6、 相关职能部门明确突发紧急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与措施,并根据实践情况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