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10周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经过多年来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我市的职业病防治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为保护产业工人身体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不可否认,职业病防治形势还不容乐观,尤其是农民工作为职业病发病的高危人群应引起高度关注。
目前泰安有4大行业属于职业病高危行业,分别是煤炭、纺织、机械制造、化工。据全市对职业病诊断情况统计,农民工占所占比例较大,是当前职业病发病的高危人群。农民工群体从事的多是小煤矿、小棉纺厂、小化工厂等高度危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所处的工作环境防护条件较差,工作现场缺乏必要的、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用人单位对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农民工缺乏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这些都是导致农民工职业病多发的原因。
职业病诊断与普通疾病诊断不同,有很强的政策性,具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程序与要求。作为产业工人尤其是农民工怎样诊断职业病呢?
一、职业病诊断申请
1、申请人情况,包括申请时所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邮编等;
2、申请人个人情况以及申请理由,申请理由应说明工作起止年月,应详细填写从参加工作到申请之日止,不能间断,工作期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并简单描述现在身体状况。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尽可能不缺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周全、具体,接触危害因素不清楚时,可向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索要。
3、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要求:职业史、既往史证明,职业史应加盖单位公章,既往史证明主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记录;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可复印,或摘录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业病诊断
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依据以上资料和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资料,依据职业病目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集体作出职业病的诊断。
一旦确诊职业病,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适当安排力所能及的不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岗位,并且定期到职业病专业机构进行复查治疗。
(苏有焕)咨询电话:8626760